北京天创达:担保公司的盈利模式


  (一)担保行业状况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二)担保行业状况

  担保行业快速发展,担保贷款额突破万亿大关。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但因其信用水平低,在发展中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在此背景下,中国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应运而生。从1993年至今,在政府的推动和引导下,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导,以商业性、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迅速发展。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司数据,截至2009年底,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5547家,同比增长30.6%,共筹集担保资金3389亿元,当年为37万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额达10796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占全国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的7.5%。担保机构当年实现收入180亿元,纳税16.4亿元,实现利润44.5亿元。

  中国担保业“异化”严重

  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工作部指出,中国担保业“异化”现象比较严重。他表示,当前的工作重点在于规范整顿,明年完成整顿后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异化”现象主要是担保公司名不副实,挂着担保公司的牌子却不做担保业务;同时,许多担保公司热衷于高风险投资、高息借贷甚至非法集资。担保机构多数规模小,担保能力弱;部分担保机构经营不规范,信用度不高,一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薄弱,不能适应市场发展需要。

 

  (三)担保公司商业模式

  担保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

  (1)传统担保业务;

  (2)投资担保业务;

  (3)担保配套服务;

  (4)财务顾问(投资银行)业务。

  担保公司商业模式

  担保公司获利方式主要是通过以担保业务、投资担保业务为基本的收入来源,以担保配套服务和财务顾问业务为短期利润的补充,通过开展资产管理和投资担保业务培育长期利润增涨点。具体模式如下:

  (1)担保业务收取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利息的服务费。同时,公司要求被担保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个人提供足额的反担保资产,以规避担保风险;

  (2)投资担保业务为公司提供低风险高获利的利润增长点;

  (3)资产管理可有效提高公司净资产的回报率,是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补充;

  (4)财务顾问服务拓展了担保业务的服务范围,保证担保项目的资信质量,增加了担保业务的附加价值,是对担保业务的垂直整合;投资银行业务为公司提供高额的中短期回报;

  (5)反担保资产的处置及资产证券化业务是公司化解担保风险的重要手段,公司反担保资产和银行抵押资产的有效处置,也是公司今后潜在的赢利增长点。

  (6)与其他机构的合作带来的创新商业机会所产生的利润。

 

  (四)传统担保业务

  担保公司主要的服务对象为中小企业,服务产品细化为以下方面。

  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包括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房地产开发贷款担保、企业票据贴现担保、开具承兑汇票担保、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担保、进出口贸易融资担保、产权(股权、知识产权、经营权等)质押贷款担保、设备租赁融资担保、企业发起设立/并购搭桥贷款担保、项目投资担保、政策扶持项目贷款担保、保理业务(应收帐贴现担保、信用保险)等。

  合同履约担保业务

  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合约对冲押金/预付款/质量保证金担保、中介费/佣金担保、产品质量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

 

  (五)投资担保业务

  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大致可分为3种,一是信用担保贷款,二是引入风险资本,三是IPO(首次公开募股)。信用担保类似于保险行业,用大部分的担保业务成功弥补小部分的代偿损失。风险投资正好相反,用少数投资项目的成功弥补多数投资项目的失败。两者有机的组合就产生新的理念——投资担保。先保后投,保投结合模式既比纯粹的风险投资稳妥,又比单纯信用担保收益更高。以担保为手段,策略性介入风险投资和资本营运领域,方式主要有:

  (1)债转股:在一定的条件下,将贷款资金全部或部分转成被担保企业或资本运营项目的股权;

  (2)根据承担的风险程度,占有被担保企业或资本运营项目一定的股权、认股权、期权或分红权;

  (3)对通过前期担保考察确认的投资项目在项目再次融资时以现金或其它资本追加投入;

  (4)将直接投资的风险投资资金部分转为担保基金,利用担保的放大功能为投资项目融取银行贷款,以扩大投资面,分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成功率;

  (5)以担保业务作为平台,在广泛领域与其他企业形成战略合作关系,通过担保获得更多的商机和优势,开发相关的衍生业务,以获取额外的附加收益。

  投资担保业务控制的各种资产,除与风险投资一样采用转让和包装上市方式变现外,还可以以解除担保方式退出投资担保项目。

 

  (六)担保配套服务

  担保配套服务是指围绕担保项目由担保公司提供的一系列中介服务,主要包括:

  咨询服务

  (1)企业理财与资本运作顾问;

  (2)企业管理顾问。

  项目论证服务

  (1)投资担保项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评估;

  (2)资产评估业务。

  抵押资产处置服务

  (1)典当业务;

  (2)拍卖业务;

  (3)企业重组兼并业务。

  代理服务

  (1)政府或民间担保基金的委托管理;

  (2)资产委托管理业务。

 

  (七)财务顾问业务

  担保公司将全面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用以充分利用公司的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为优质的被担保企业提供以下业务产品:

  (1)企业资本运营财务顾问;

  (2)企业产权交易财务顾问;

  (3)收购兼并业务;

  (4)资产管理业务(合营、托管等);

  (5)其他投资银行业务。

 

   (八)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的模式

  (1)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的模式

  银行一般是担保公司目前最主要的合作伙伴,双方的合作方式为:担保公司向省开行承保-银行向被担保企业“打包”放款-企业按期还本付息。

  (2)市担保公司与其他商业银行合作方式

  1)担保公司将审批同意承保的贷款项目推荐给其他商业银行,商业银行调查审批同意后,商业银行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企业与市担保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协议及抵押反担保合同,双方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日常管理。

  2)商业银行将审批同意的贷款项目推荐给担保公司,市担保公司调查审批同意承保后,办理相关合同。

 

  (九)投资公司与担保公司战略合作模式

  投资公司特点

  目前,大部分投资公司都以“投资咨询公司”、“资产管理顾问公司”等名义登记,总体来说,投资公司在国内仍然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

  1. 规模小,自营资金少或基本无自营资金

  2. 研究力量弱,缺乏对某一行业或某几行业深入的研究

  3. 赢利方式单一,多依赖中介费用

  4. 缺乏战略规划,无长远发展目标

  以上逐条弊端必然产生对应不良后果:

  资金规模小直接限制了投资项目的规模,使得投资公司在面对极具潜力、但超出自己投资能力的项目时,出现有心无力的状况。

  投资公司不能深入对某一领域进行研究,缺乏在该领域内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使得投资公司在招揽项目及向资金持有者推介项目时难以获取信任。

  投资公司往往依赖挂牌费、会员费以及千分之几的中介费等为主要利润来源。单调微薄的收入严重限制了投资公司自身的积累速度,大部分投资公司惨淡经营抑或挣扎在生存线上。

  部分投资公司对自身状况缺乏了解,同时涉足几十个领域,所做项目资金规模从几十万到几十亿,思路凌乱,前途渺茫。

  投资公司与担保公司战略合作模式探析

  投资公司与担保公司欲得到双赢的局面,可采取如下合作模式:

  担保公司根据己方投资偏好,选择合适的投资公司为合作伙伴,双方在投资领域及长远规划方面达成共识;投资公司组织人力对欲投资行业的行业背景、市场前景、技术现状、业界各企业当前发展状况、相应政策法规等进行集中研究,并选择合适的企业投资,切入该行业。首先,投资公司对项目进行立项稽核,然后提交担保公司进行风险评估,通过后依靠担保公司在银行的授信获取款项,发放给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发放款项前,由担保公司、投资公司、企业达成三方协议,所获款项需以股份方式投入企业,同时要求企业以有限的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专利、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质/抵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必要时可同时要求企业法人代表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作为反担保。更关键的一点:投资公司必须深度介入(至少一个时段内)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去!

  判断一个公司是否有投资价值的标准有:

  1)是否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2)是否有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

  3)是否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

  4)是否有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广阔的产品。

  针对以上各点,首先,所投资企业的财务总监必须由投资公司的财务人员担任,以随时监控企业的经营状况,监测资金流向;其次,在战略规划、人力资源、技术、管理等诸多方面,投资公司应予以积极辅导,全力配合。双方共同努力,迅速发展,达到双赢的目的。

  而退出方式则是在企业运营达到稳定阶段后,采取股权回购或股权转让的方式收回投资;若认为所投资企业符合战略投资的标准,或可根据具体情况连续追加投资,打造完整产业链,最终达到上市的目的。

  此种情况下,担保公司除担保费用外,还可享受资金增殖带来的额外收益;投资公司可获取远远超出自营的资金额度,根据自己对行业深刻的理解和精到的把握,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规模投资乃至产业投资;企业除得到急需的资金外,还可得到投资公司在人力资源、技术、管理等诸多方面的指导;而银行则因为将贷后监管由信贷员不定期走访延展到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去,银行资金得到最大化的安全保障。

  此种合作模式对投资公司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仅需要技术、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等方面熟悉该行业的工作人员,更需要熟知该行业政策面演变、能从战略角度思考的专家级人物。此种情况下,投资公司只需对一个领域的研究达到“精通”的程度,就足够了。

  担保公司的优势在于风险控制,投资公司的优势在于具体运作,二者配合相得益彰天衣无缝。可以乐观地估计,一家中等规模的投资公司和一家中等规模的担保公司,选准方向默契配合的话,3~5年内完全可以达到掌控一个新兴行业的战略目标。

  投资公司与担保公司合作的现实意义

  目前,中小企业已经日益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济力量,在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咨信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等诸多原因,难以获取银行贷款支持。同时由于缺乏直接融资渠道,中小企业发展往往依赖自身积累,发展缓慢。

  此种情况下,投资公司与担保公司联手合作,为具有潜质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无疑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种积极尝试。这与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建立以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信用担保体系的精神都是不谋而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