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创达: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指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保监发[2011]19号)的要求,经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受托管理保险公司资产的金融机构。本质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保险公司以及其主要股东的资产管理机构。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

  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保监发[2011]19号)的要求:

  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

    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

    注册资本≥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1‰;达到5亿元不受限制。

    发起人:至少1家保险公司,且持股≥75%。

  发起人(保险公司)门槛:

    (1)经营保险业务≥8年;

    (2)净资产≥10亿元;

    (3)总资产≥50亿元;保险控股(集团)总资产≥100亿元

    (4)资金运用部门管理的资产≥公司总资产50%;人寿保险则≥公司总资产80%;

    (5)3年无违反资金运用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6)治理结构、内控制度、管理部门、风控部门、信息系统。

  高管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

    (2)10年经济工作经历;或者5年金融、保险、证券从业经历;

    (3)无刑事处罚和经济活动行政处罚;

    (4)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审批要求:

  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筹建方案;

    (3)股东资料,包括:

        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形式、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资格证明文件、最近1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审计);

    (4)保险公司资料:最近3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审计);

    (5)负责人名单和简历;

    (6)出资人出资意向书或者股份认购协议;

    (7)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审批时间:材料齐全后,3个月。

  筹备时间:批准后,6个月完成筹建;经批准,可延长3个月。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业务:

  经营业务:

    (1)受托管理运用其股东的人民币、外币保险资金;

    (2)受托管理运用其股东控制的保险公司的资金;

    (3)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

    (4)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禁止业务:

    (1)提供担保;

    (2)承诺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3)将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转委托;

    (4)为第三人牟取利益;

    (5)操纵不同来源的受托资金互相进行资金运用交易;

    (6)与委托人合谋获取非法利益;

    (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名录: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保险公司五类投资资产:

  保险公司投资资产(不含独立账户资产)划分为:

  (1)流动性资产:

  流动性资产是指库存现金和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确定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较小的资产。

  (2)固定收益类资产:

  固定收益类资产是指具有明确存续到期时间、按照预定的利率和形式偿付利息和本金等特征的资产,以及主要价值依赖于上述资产价值变动的资产。

  (3)权益类资产:

  权益类资产包括上市权益类资产和未上市权益类资产。

  上市权益类资产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统称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代表企业股权或者其他剩余收益权的权属证明,以及主要价值依赖于上述资产价值变动的资产。

  未上市权益类资产是指依法设立和注册登记,且未在交易所公开上市的企业股权或者其他剩余收益权,以及主要价值依赖于上述资产价值变动的资产。

  (4)不动产类资产:

  不动产类资产指购买或投资的土地、建筑物及其他依附于土地上的定着物等,以及主要价值依赖于上述资产价值变动的资产。

  (5)其他金融资产:

  其他金融资产是指风险收益特征、流动性状况等与上述各资产类别存在明显差异,且没有归入上述大类的其他可投资资产。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上限比例:

  保险资金运用上限比例:

  (1)投资权益类资产:

      账面余额≤保险公司总资产的30%;

      重大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保险公司净资产。

      账面余额不包括投资的保险股权。

  (2)投资不动产类资产:

      账面余额≤保险公司总资产的30%。

      账面余额不包括保险公司自用性不动产。

      保险公司自用性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保险公司净资产的50%。

  (3)投资其他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保险公司总资产的25%。

  (4)境外投资:账面余额≤保险公司总资产的15%。